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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点总结+习题速练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292  |  发布时间:2026-05-18  |  专栏:考务信息


考注安,跟小安,学习不迷路

一周三练

学慧通教育即学即答栏目,每周一三五将更新法律法规、生产管理和技术基础的重点总结+配套练习题,让你加深记忆的同时强化作答能力,助力2026年中级注安考试。

今天是法律法规

相关方与安全检查管理

安全生产的有序推进,离不开明确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的管理要求。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职责、相关方及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防线的牢固程度。

一、明确安全检查职责

第四十六条核心界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与报告义务,是规范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置安全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常态化检查、闭环式处置,防范安全隐患升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这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该法条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大核心职责,形成了“检查—处置—报告—记录”的完整管理闭环。首先是经常性检查义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这种检查并非定期的形式化检查,而是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常态化排查,聚焦生产环节中的各类安全风险点,及时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防范安全隐患。

其次是安全问题处置义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遵循“能立即处理则立即处理”的原则,确保小隐患、小问题不拖延、不积累,及时化解即时安全风险;对于无法当场处理的安全问题,需及时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明确问题详情、潜在风险及处置建议,而有关负责人则必须及时跟进处理,不得推诿、拖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最后是记录与特殊报告义务,检查及处理的全过程需如实记录在案,形成可追溯的管理台账,为后续安全管理复盘、隐患排查优化、事故追溯提供依据。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若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后,负责人未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是法律赋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权利,也是破解“内部处置不力”的关键保障,而接到报告的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及时处理,形成外部监管闭环,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及时管控和消除。

二、规范协同管控,防范关联风险

相关方、承包商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之一,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针对相关方、承包商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核心是通过规范合作流程、明确责任边界、强化协同管控,防范因相关方、承包商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风险,确保同一作业区域、承包承租环节的安全生产有序推进。

(一)同一作业区域相关方的协同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聚焦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核心是解决“交叉作业、风险叠加”的安全管控问题,明确了协同作业的三大核心要求。

其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开展活动,且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必须通过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划定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责任空白、推诿扯皮的情况。

其二,明确安全措施,协议中需具体明确各方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结合作业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避免因措施不到位引发交叉安全事故。

其三,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方需共同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协调和管控,及时排查交叉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分歧,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有序。

(二)承包、承租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十九条重点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环节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守住“资质审核”和“责任管控”两道关口,杜绝因承包、承租单位资质不符、管理缺失引发的安全风险。

该法条明确了两项核心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发包、出租,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则指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承包承租相关项目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是明确责任约定与统一管控,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责任清晰、有据可依。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承包、承租环节中的安全问题,并督促其限期整改,确保承包、承租环节的安全管理与本单位安全管理同标准、同要求、同管控。

安全生产无小事,法律底线不可破。第四十六条明确的安全检查与报告义务,是企业内部隐患排查的“防火墙”;相关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规定,是防范外部关联风险的“防护网”。两者相辅相成、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支撑。

练习题

1.某企业进行地铁深基坑工程施工。张某为该工程测量管理人员,在基坑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地面存在裂缝,基坑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方案设置的红线,存在基坑坍塌的重大风险。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张某安全生产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当立即撤离施工现场

B.张某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C.张某应当立即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D.张某应当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2.某企业每天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发现员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记录在案

B.发现安全问题,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后进行处理

C.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

D.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甲公司将室内装修改造项目的内部装潢和钢结构施工分别发包给乙、丙两家公司,由于室内区域较为狭小,乙、丙两家公司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危及对方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项目发包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B.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C.甲公司应当对发包给乙公司和丙公司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D.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当各自指定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    不要偷看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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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答案】D       2.【答案】C     3.【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