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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叉车事故!叉车作业:五个必须、八查、十不准、三点注意!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426  |  发布时间:2020-05-22  |  专栏:考务信息

事故通报:5月17号10点左右,辽宁营口大石桥市,一辆叉车侧倒,司机在跳车时不幸被砸中,当场身亡。据悉意外死亡的叉车司机只有26岁,刚刚订婚,太可惜了。



除了不系安全带,每年因视野盲区、车速过快发生的事故也非常多。叉车视野盲区一方面是由于叉车本身结构阻挡视线,另一方面由于货物堆放较高阻挡司机视野。

一定要加强对叉车操作人员的

安全生产教育

持证开车

严禁违规操作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血的教训

作业前检查灯光、倒车警报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叉车作业范围1.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企业要求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不得随意改装叉车,叉车不得用于抬升作业;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叉车禁止超载,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叉车操作的“五个必须”“每日八查”“十不准”


五个必须:

1、作业现场其他人员没有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交叉路口行车必须减速、鸣笛、进行KY确认;

3、叉车停止作业下车时,必须熄火、拔钥匙、拉手刹;

4、每日始业前,必须按照点检内容进行仔细点检方可作业;

5、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遵守“停呼等”的原则。


每日八查:

1、查冷却水、机油;

2、查手刹、脚刹;

3、查大灯;

4、查转向灯;

5、查倒车灯;

6、查倒车蜂鸣器、危险警示灯;

7、查风扇窗;

8、查外观。


十不准:

1.     不准在升降货叉的同时行车;

2.     不准利用惯性卸货;

3.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     不准超载作业;

5.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6.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物;

7.     不准在货叉、货盘上站人作业,起升货物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8.     不准将货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长距离行驶;

9.     不准用货叉挑、顶、撞货盘的方式卸货;

10.  不准超速,在仓库内载物行驶限速5KM/h;


作业人员三点注意

 

1.   远离叉车作业区(包括料架集中摆放区),具体为:

(1)不要走捷径,直接穿越叉车作业区;

(2)不要因为疲惫,躲到料架摆放区的间隙内休息;

(3)配合供应商进行零部件确认、检查时,不要图方便,进行叉车作业区。


2.   在仓库内行走时,注意叉车危险,具体为:

(1)通过交叉路口或横过叉车通道时,做好点指确认;

(2)仓库内行走时,不要边走边打电话,或做其他影响注意力的事情;


3.   叉车驾驶人员,注意:

(1)动车前,确认车辆的前后左右无人员,特别是周围有障碍物时;

(2 )行车时,不超速,转弯时减速,进行点指确认;

(3)货架、料框等有缺陷时,或摆放不稳固时,严禁使用;

(4)卸货时,确保卸下的料架摆放稳固,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