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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发布重要通知!将新安法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209  |  发布时间:2022-03-31  |  专栏:考务信息

​近日,天津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文中表示:严格规范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并将其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将《安全生产法》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必学课程!


原文如下: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决定在上一轮学习宣贯的基础上,继续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住建领域要全面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一是将《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市区两级住建委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切实把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市区执法部门培训工作。举办《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熟悉具体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内涵,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抓好企业从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必学课程,进一步宣贯安全生产法定权利和义务,使企业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鼓励企业自觉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多手段、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多样化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一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就如何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二是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主题知识竞赛活动。以《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为背景,结合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发动相关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线上专题知识竞赛,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四是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组织编印宣传手册,对《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贯,确保《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五是动员企业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普法力度。


(三)严格规范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照《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方面完善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予以严格执行。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区执法部门要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照《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新标准,严格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实。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执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四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3月21日至12月10日)。要把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宣讲培训、知识竞赛及媒体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


(二)督导阶段(6月1日至7月1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督导工作组,深入各区、各有关部门督导《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各单位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宣贯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形成报告,于12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委质量安全处。(政务邮箱szjwjszlaqc@tj.gov.cn)。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市区住建执法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示范引领住建领域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持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守住安全底线。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动员,迅速行动,鼓励运用多种方法途径,使《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更加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合力做好宣贯工作,确保部门主要领导、市区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市住建委将加强对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宣贯情况作为各区住建委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宣贯工作成效。


(三)强化学以致用。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安全生产法》学习成果,形成系列行之有效工作制度,建立成套工程建设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工程项目。要迅速转化《安全生产法》学习成果,将《安全生产法》运用到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个环节,要通过学法用法切实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