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硬杠杠。然而,笔者的研究团队对2015年以后的15000多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发现,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导致很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对此,笔者建议通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标准、强化法律约束,以及出台相关惠企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就是重大隐患
因投入不足,导致设备老旧、维修不及时进而引发事故的不在少数。2018年11月,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氯乙烯泄漏爆燃事故,造成24人死亡、21人受伤。原因之一就是该公司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专项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致使检修需用的材料、装置购置和维护的资金得不到保障。
可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本身就是重大隐患。投入不足导致老旧设施设备“带病运转”,防范事故的能力下降。要想保证安全生产,企业就必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经梳理210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对安全生产投入认识不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随意性大的问题。其中,有的仅披露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有的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合并在一起笼统列出,有的将生产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甚至有的根本查不到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哪些属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哪些属于生产性支出,不能准确归类。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一样。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各方面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家营业收入为10亿元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750万元。现实是,对这种规模的企业而言,仅每年维修更换老旧失效、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可能750万元就远远不够。
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包括:设备设施本身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配置和能力要求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以及为保证生产经营安全需要投入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除了要更换老旧失效、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还要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避免“人才青黄不接”“基层人才断档”,更要按照规定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