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况:
在位于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666号的上海中远海运船舶有限公司峨眉山船坞内,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名清扫工系挂安全带、趴靠在门座式起重机轨道护栏上休息,行进中的门座式起重机突出部件勾住安全带,致该名清扫工被拖拽身亡。
直接原因:
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扫工在门机由西向东运行时,违反《坞墙清砂安全管理规定》,擅自走到门机轨道护栏旁趴靠在护栏上未能及时避让,门机突出部件勾住作业人员已系挂的安全绳,随即该名清扫工被拖拽倒地受伤死亡。
间接原因:
(1)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缺少监护人员,未能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坞墙清砂安全管理规定》,对于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对坞墙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于交叉作业现象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上海中远海运船舶有限公司对于现场的安全监管未能有效落实,涂装工区主要负责人日常安全检查、巡视流于形式,未能制止、消除交叉作业现象,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
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中远海运船舶有限公司涂装工区经理以及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措施建议:
1.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在没有作业方案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情况下盲目组织吊运、交叉作业等行为。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行为。
2.相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吊运存在的交叉作业现象,按照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从风险辨识、方案制定、危险性分析、安全技术交底、防范措施落实、劳防用品配备等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全面优化安全生产状态。
3.相关企业要向全体人员通报事故的经过、原因,对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自觉性,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要严格落实事故“四不放过”要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细致地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