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公布。
《计划》明确了六方面立法重点,“在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这一重点中,有多处涉及应急管理领域。其中明确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草案。
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有删减)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要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立法重点,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预备修订道路运输条例。
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订档案法实施办法。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海关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机关运行保障法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预备修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完善民族工作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学位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教师法修订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人工智能法草案。预备制定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预备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师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预备修订城市供水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
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在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耕地保护法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法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预备制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预备修订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完善网络犯罪防治法律制度。
抓紧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涉及的立法工作。
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以及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适时提请国务院、中央军委审议。
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展有关国际条约审核工作。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
对于其他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
三、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
附件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7件)
1.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起草)
2.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3.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起草)
4.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
5.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海关总署起草)
6. 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自然资源部起草)
7. 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科技部起草)
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9. 学位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10. 学前教育法草案(教育部起草)
11. 关税法草案(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
12. 能源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起草)
13. 原子能法草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起草)
14. 社会救助法草案(民政部、财政部起草)
15.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起草)
16. 仲裁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
17.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国家保密局起草)
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海关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机关运行保障法草案、监狱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教师法修订草案、广播电视法草案、人工智能法草案、药师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耕地保护法草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