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4时许,湖南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中山组一养猪场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致5人遇难、2人失联。醴陵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目前已完成现场搜救与清理,确定造成5人遇难,另有2人失联,仍在进一步核实中。涉嫌非法生产有关责任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
通报原文。网页截图
经初步调查,刘某军,男,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党支部书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刘某军将猪棚出租给李某中,夜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爆炸起火。目前,现场共发现5具遗体,一具系李某中,其余4具无法辨认,公安机关正通过技术鉴定手段确认身份信息。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此前,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三起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01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以下这些不安全行为
一定要警惕!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