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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考试:拥有这类证书可以免考公共科目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656  |  发布时间:2023-07-26  |  专栏:考务信息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相应科目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此类高级职称证书必须是人社部盖章的证书,其他机构颁发的高级证书无效)

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综上所述,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人员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即可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而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则只需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3个科目即可。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转换专业类别时也可享受免试的待遇。

以上关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的相关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相关信息请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