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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被罚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395  |  发布时间:2023-11-30  |  专栏:考务信息


为压紧压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开展执法检查,通报了依法查处的5起违法典型案例。

1.钢铁公司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限期整改罚款1万元

2023年6月9日,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查,该公司《关于公司安全科人事任命的通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账》等相关文件,以及总经理和安全科科长的调查询问笔录也证实了这一违法事实。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鉴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迅速组织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实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其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金属冶炼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存在着高温、高压、高灰等生产过程,极易发生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事故。2021年修订、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2.地下矿山备用电机无快速更换装备 构成重大事故隐患须坚决消除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地下矿山进行计划执法检查时,发现其主通风机的备用电机无快速更换装备,涉嫌违法。

经查,该矿采用机械通风。2022年3月购置了新主通风机更换老风机,配备了备用电机,备用电机放在主通风机旁的值班室里。现场贴着主通风机用水泥浆砌了三面高墙,将主通风机围在里面。由于主通风机被三面高墙围住(另一面是风井口),手动葫芦在2022年底被借用他处后一直没有归还,因此,该矿事实上没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第一条第二十款第三项的规定,该隐患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且该矿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构成违法。该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作出给予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是矿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风系统直接关系到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拥有可靠的通风质量,主通风机稳定运转至关重要!矿山未配备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备及工具,不能做到电机迅速更换,不能保证通风安全,已构成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消除。

3.工具制造公司安全问题多 主要负责人被处罚2万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工具制造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5项问题和隐患。其中,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等,涉嫌违法。经查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还会对员工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和人身伤害,甚至引发生命财产损失。

4.自制煤气存在11项安全问题隐患 负责人竟辩称“从没出过问题”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涉及自制煤气企业执法检查,发现其存在11项安全问题和隐患,其中在煤气站煤气发生炉区域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防爆型电机,涉嫌违法。在指出该违法行为时,该公司负责人辩称,煤气站煤气发生炉区域安装、使用非防爆电机已经很长时间了,从来没出过问题。虽然该区域按照防爆等级划分为1类防爆区域,但未完全封闭,就算发生煤气泄漏,也不会聚集,更不会爆炸。但查其安全设施设计,原本设计的就是采用防爆电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执法检查当日已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了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煤气发生炉区域存在较大煤气泄漏风险,如果煤气发生炉区域安装、使用的电气设备不具备防爆功能,极有可能在电气设备工作时产生过热或者电弧、电火花,进而引发燃爆事故。在生产实践中,因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具备防爆功能,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扩大的情况屡见不鲜。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选用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危险区域的级别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全方位、全过程精细管控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控防爆电气设备采购、安装、使用、检修等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禁用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非防爆电气设备。

5.干式尾矿库局部存在积水 积水再小也是风险隐患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某干式尾矿库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库区局部存在积水,涉嫌违法。经立案调查,其库区东南侧局部和排水井南侧因堆存降坡方向控制不准确,导致存在积水风险隐患。根据《尾矿库安全规程》(GB 39496-2020)第6.4.4条的规定,判定其为事故隐患。该企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这一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得急”是尾矿库安全管理的12字方针,浸润线埋深等参数和水息息相关,管住水是基础!千里江堤,溃于蚁穴,再小的积水也是风险隐患,务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