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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 应急管理部介绍《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060  |  发布时间:2020-04-28  |  专栏:考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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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介绍《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全文实录↓

袭艳春: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徐想 摄)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今天请来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女士,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先生。

首先先请孙华山先生作介绍,有请。

孙华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徐想 摄)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再次见面。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2019年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三个继续下降”,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但我们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污染防治、城市建设、新能源等领域新情况新风险又不断涌现,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还不高。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生命重于泰山,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同意,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4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刘鹤副总理和王勇、赵克志国务委员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增强全社会安全感提出的新要求。
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年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2个专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有很大差距;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9个专项是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同时,明确对其他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治理。
三年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今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二是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特别是要全面总结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谢谢! 

袭艳春: 

谢谢孙华山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这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时间有三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长,跨度更久一些,这次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和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特点?谢谢。

孙华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徐想 摄)

正像您说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两个特点:时间长、领域广。领域广即“9+2”,9个专项,2个专题。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三年整治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持续、更有保障。从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来看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了思想引领,二是突出企业主体,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四是突出制度建设。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这次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的第一个专题,就是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梳理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的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是突出企业主体。无论是哪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最后都要归结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因此这次专项行动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列一个专题,提出专门要求,重点就是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到第一线,让他们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

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管控风险,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求各地区、各企业把现有的风险进行全面地排查、认真地辨识、科学地评估,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必须要落实治理的“五到位”,即治理消除隐患要实施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要落实这五个方面。

四是突出制度建设。要从排查治理的风险隐患中把握规律特点,围绕怎么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来思考,围绕怎么样从法律标准上进行系统化、根本性治理,这是最重要的,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最需要动脑筋、下功夫的。必须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为了有力的推动这次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建立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我们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中要综合运用好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来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的考核巡查内容,建立起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的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进行问责追责,从而推进各项整治目标、整治任务的全面顺利完成。谢谢。

中国日报社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火灾方面。火灾是人民群众身边比较常见的风险隐患,这次重点治理方面会重点关注哪些比较大的隐患?谢谢。
申展利: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
申展利(徐想 摄)
消防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这次三年行动计划也专门安排了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是针对五个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第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对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按标准进行划线、标明、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对于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的改造,因地制宜进行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推行弹性停车、潮汐停车、错时停车,进行专业规范停车资源管理。
第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的安全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的综合整治,到2022年底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达标率要达到100%。中央和地方的石化企业要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的改造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三项任务。近期国际油价大幅下跌,针对一些石化企业进口量增大,包括满罐储存、临时储存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相关的专业部门和单位将联合开展风险排查,推动地方和企业严管严控,切实防范油罐泄漏或起火等重大安全风险。
第三,整治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的风险。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突出风险,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抓好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安全治理。
第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整治突出问题。结合现在进行的乡村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灶改等工作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改造。将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提升乡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第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娱乐场所,还有文物建筑、博物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矿山安全向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此次三年行动计划中专门安排了煤矿和非煤矿山两个专项,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有哪些工作目标?谢谢。
李豪文: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徐想 摄)

煤矿大家都非常关心,可能大家知道的就是矿难比较多。但是近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好转,并且成效比较明显。比如,全国煤矿的数量由本世纪初的3.7万处减少到2019年的5268处,这个下降幅度非常大。从事故来看,全国煤矿事故总量由上世纪末的年死亡9506人,下降到2019年的316人,这个下降幅度也非常大。煤矿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又比较特殊,特殊性表现在煤矿的瓦斯、煤尘、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各类灾害突出。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调、二提、三监管。“一调”就是加大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近三年来,进一步梳理了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分类进行处置,加大淘汰关闭力度。三年之后,到2022年全国大型煤矿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

“二提”是提能力,主要是提高煤矿的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统称为煤矿的“四化”,使煤矿的采煤、掘井智能化的工作面由目前的280处达到1000处,这部分煤矿的产能将占到10亿-15亿吨。同时全国煤矿的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占比也将达到70%以上。三年之后,这部分煤矿要真正挑起全国煤矿工业的大梁,呈现“一少两高”的特点。“一少”是全国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两高”是全国煤矿安全可靠的供给能力大幅度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

“三监管”是继续加强煤矿安全执法,这些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之所以能够持续好转,全国煤矿分布在各个地方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专业队伍的专业监管能力,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三年当中要继续加强监管执法,使我们在建的所有正常生产的矿井,全部要建立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使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向本质化水平提高。

非煤矿山的特点和煤矿差不多,主要是数量比较多、低水平、高风险。现在全国非煤矿山大体3万多座,小型非煤矿山占95%。非煤矿山中尾矿库比较突出,全国大约7800座,这部分尾矿库当中四类、五类的小型尾矿库占85%,这当中比较突出的“头顶库”全国大约有1112座,所以非煤矿山的风险仍然很高,它的风险程度不亚于煤矿。三年整治行动围绕这些问题,一是重点抓源头,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尾矿库原则上只减不增。二是抓培训,非煤矿山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还是比较低的,针对这个情况将把非煤矿山的从业人员重点纳入全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计划的专项行动,也是分步进行实施,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三是抓机械化,提高非煤矿山上的机械化水平,应急管理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制定指导意见,加大机械化,特别是一些安全实用的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四是抓重点,重点瞄准下井人数超过30人、采深超过800米,以及尾矿库的“头顶库”,还有一些油气增储扩能的工程项目,围绕这些重点领域环节加强监管执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提到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问题,请问接下来在推动落实方面有哪些重点安排?现在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包括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接下来安全生产方面面临哪些风险,应该怎样应对?谢谢。

孙华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徐想 摄)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永恒话题。安全风险源于企业的物料装置之内,隐患产生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所以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把安全生产这个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风险、治隐患的能力,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在这次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中,首先是要求企业全面地排查风险、全面治理隐患,企业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角落都不能漏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这是前提条件。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着重要求推动完善“四个体系”: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从管理层到技术层、从各个不同专业到各个岗位环节都要健全落实;二是要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客观存在的风险管控好,把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治理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做好常态化管理,防止漏管失控;三是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多年的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是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也是政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必须持之以恒地加以完善和推进。四是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从而强化安全生产的社会治理。

一是,刚才记者提到的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生产秩序加快恢复,同时各类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这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多新挑战和新风险,比如企业长期停产,设备要开动,它的运行、磨合风险就比较大,长期不开,一开起来,风险增加。二是,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不能及时到位,一些企业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大,安全培训不到位。三是,由于市场的影响,一些企业产品积压,尤其是一些危险物品的库存大量增加,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四是,当前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滑,从而影响了安全投入,安全措施保障不到位对安全又造成了新的风险。

这次疫情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我们也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一是积极帮扶,对安全生产基础好、业绩好的企业要加快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尽快复工复产。二是严格监管,对重点单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深入一线精准执法、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严格把关,防止带病复产、酿成事故。三是精准服务。继续加强涉疫场所、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同时对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比较弱的企业,我们要落实“一企一策”,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四是强化应急。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一企一预案”,科学高效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压实“三个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二是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这三方面的责任一定要落到实处,在复工复产中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的动态分析与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在复工复产中保持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关于危化品行业的一个问题,今年2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请问这次三年工作行动中对于危化品行业是如何安排的?怎样来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避免发生“响水爆炸”类似的事故?谢谢。

孙华山: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徐想 摄)

今年2月份,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于一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出危化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凸显。在三年行动专项中危化品的风险防控也是一个重点,我们主要安排了三个方面的专项。一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二是工业园区,实际上主要是化学园区;三是危险废物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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