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今年无法与公众见面!
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11月2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
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2月21日上午10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任岳仲明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岳仲明介绍,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2021年重点立法工作作出了预安排。
其中,修改《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已被列入2021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日程。
2、《职业病防治法》并不在2021年立法工作之列
2020年6月19日,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组织召开国家《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起草工作启动会,《职业病防治法》将进行第五次修订的消息公布,而《职业病防治法》并不在2021年立法工作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