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6地发布了考后复核通知,分别是湖北、西藏、贵州、重庆、亳州和芜湖。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现将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部分名单附后,公示期为1月12-23日),同时对拟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材料
1.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从业工作经历凭证(如:社保APP、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等)。
3.报考级别为“免2科”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1月12—23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或现场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406办公室)。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形成一个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KSZX6845920@163.com,同时邮件内容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PDF文件、压缩包、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
三.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咨询电话:0891-6327335、6845920
2020年全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已公布,按照《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2020〕25号)精神,决定于2021年1月内对成绩合格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3日至2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材料要求
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含学位证)。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20年报名表原件(在考生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以前年度报名表不需提供)。
四)从事达到报名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报名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限获得高级工程师申请免考两科人员提供)。
三、网上申请
成绩合格考生可先在贵州政务服务进行线上申请,后到省应急管理厅柜台递交材料完成资格复查办理。
登录https://zwfw.guizhou.gov.cn/?areacode=520000→个人注册→部门旗舰店→省应急管理厅→进入该部门旗舰店→选择“公共服务”→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发放→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合格后资格复查→进行“在线申请”。个人注册信息时请务必填写完整正确的收件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邮寄证书。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应急管理厅窗口(贵阳市遵义路65号)A2区。电话:0851-86987098。
2021年1月11日
2020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拟按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为复核标准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分别为120分、90分、90分和72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200分、150分、150分和120分)。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2021年1月21-22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对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人员实行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合格人员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等。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报名时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六、咨询电话:12333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和有关要求,按照不少于10%的抽查比例,对202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抽查,请有关考生(详见附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