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应急系统工作人员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通知》,通知中明确:
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应急系统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对取得注安师证的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通知原文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站),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加快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培养步伐,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鼓励我市应急系统工作人员和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积极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安师”)执业资格,并给予适当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奖励条件
(一)全市应急系统工作人员。
(二)全市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三)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奖励措施
(一)每年组织报考注安师的人员进行考前集中培训。
(二)对取得注安师证的应急系统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根据《浏阳市应急系统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浏安发〔2020〕4号)给予相应的考核加分;对取得注安师证的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对取得注安师证的应急系统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定,享受相应待遇;对取得注安师证的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所在企业可以制定相关激励措施,配套进行奖励。
(四)对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优先推荐进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
四、奖励兑现
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于取得注安师证的当年度进行申报,企业人员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应急办(安监站)汇总上报,由市应急局政工室(宣教科)具体负责申报受理、材料审核,经局班子会议审定后兑现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