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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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检查人员工作内容
技术检查员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1、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3、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4、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5、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6、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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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技术检查员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行业领域工作满10年、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退休人员),可以不受前款第二项规定的限制,通过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专职技术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