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门市报名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99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受理部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受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江门市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750-3873700。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邮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在市人事考试院现场发放。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统计、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的要求,现将娄底考区2023年度统计、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统计、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二、人工核查要求
(一)人工核查时间
娄底考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人工核查地点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办公室。
(三)其他相关要求
需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角写上审核对象手机号码,携带人工核查所需递交的所有资料,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核查。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娄底市人社局(省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请打印,不可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人工核查其他事项均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统计、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的要求执行。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北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淮北考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布,同时开展报考资格条件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抽查安排
2023年度淮北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共计158人。根据省关于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安排,现拟对抽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8人进行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日-1月11日。(名单见附件)。
(一)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月16日
(二)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将相关材料扫描传至hbzjk2023@163.com邮箱,1月12日-1月17日通过邮箱回复是否审核通过。
(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起止日期及所在岗位);
4.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社保证明(无社保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5.免科报考和增项报考的需提供主项证书扫描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免二科报考条件: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扫描件提交至hbzjk2023@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一级造价师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抽查人员.xlsx
附件下载地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