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
居民把电动车停在楼道公共区域
从家里 “飞线”下来
给电动车充电
...
近日
庐江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
审查逮捕案件
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
私拉电线引起的失火案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为方便给其电瓶车充电,从其居住的庐江县庐城镇一安置房六楼,私拉电线至一楼楼下。2020年9月1日晚,叶某某回家后用私拉的电线给电瓶车充电,22时许,该电瓶车起火并引燃一旁其妻子停放的电瓶车及旁边堆放的旧轮胎、木料等,进而引燃邻近的一楼门面房及室内物品,烟火蔓延至该门面房内阁楼,致阁楼中正在睡觉的一儿童在烟熏火燎之下窒息死亡。
近日,庐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消防提醒:电动车的安全停放和充电问题要特别注意,不要在住宅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给电动车充电,不要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不要拉“飞线”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加之这种情况大多存在于老旧小区或旧城居民群居之地,周围空间狭窄,杂物众多,一旦起火,火势蔓延极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和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