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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0注安考试已结束,这些地区需考后审核,逾期成绩无效!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908  |  发布时间:2020-11-24  |  专栏:考务信息

资格审核是安全工程师考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流程,大多数地区实行考前审核的方式,部分采用考后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或忘记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小编根据报名公告内容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需要考后审核的地区,届时要及时参加所在省份的审核哦。

浙江

九、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组 织实施,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 (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负责报考资格复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 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 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 发资格证书(增项成绩证明)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邮寄服务 (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 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若有其他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相关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陕西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其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重庆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工作年限。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广东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江苏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西

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资格初审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终审由省应急管理厅委托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具体承办。

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所需提交资料:

1.《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详见资格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规定的: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已经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