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应急专业副高级、中级和助理级职称进行评审。
为做好应急专业职称评价工作,6月28日,市应急局发布通知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征集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应急)高级、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专业划分为安全工程、应急工程、消防工程专业,期限为2022年-2023年。(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二)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相关机构的监督与管理;7月1日至7月10日,在库专家登录http://fuwu.rsj.beijing.gov.cn/pszjhlw/expert/login_expert.ht, 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如需调整评委会及专业选择的,应按照新申请专家程序及要求重新申请。新申请专家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在北京地区征集,须由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申请入库专家请于7月1日至7月15日,登录http://fuwu.rsj.beijing.gov.cn/pszjhlw/expert/login_expert.ht,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同意推荐的申请专家《申请表》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于7月15日前将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的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申请表》原件,邮寄至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东门4号楼,收件人,米老师。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kexinchu@yjglj.beijing.gov.cn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推荐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推荐新入库专家。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依法追究推荐单位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原文链接:
http://yjglj.beijing.gov.cn/art/2022/6/30/art_2518_63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