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以下提示有可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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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10条风险提示
01.工作统筹不够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区县或企业将应急系统监管力量、企业安全员等大量抽调到防疫一线,造成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悬空。
对策建议:统筹经济发展、疫情管控、安全生产,全面认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的关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保证足够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量,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检查执法和对企业的帮助指导。
02.安全监管削弱
疫情防控背景下,各级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封控在家、到不了岗,无法正常履职,造成监管力量削弱。
对策建议:加强市、区县、镇街力量统筹配合,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对非疫情防控区域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下沉一线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03.企业人员到岗不足
由于疫情管控,包括企业管理人员、一线骨干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在内的企业部分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企业可能临时“拼凑、组合”一些不熟悉岗位操作规范的人员继续生产,甚至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外包服务队伍不能及时提供服务,可能造成企业机器设备“带病”运行、违规冒险作业。
对策建议:严格做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在企业内封闭式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严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实际人员数量安排生产经营,适当降低生产负荷或停产部分装置;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得开展特殊作业,必要时及时调整外部服务力量满足生产需要。
04.危险化学品安全
部分检测检验单位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造成部分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有毒可燃检测报警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阀设施等特种设备检测超期。原材料和产品运输困难,部分上下游厂家供应链中断,造成储罐液位低于(原料用完)或高于(产品胀库)安全液位,形成安全风险。原有供应商可能停产,原料、设备等变更风险增加,容易因变更风险分析不足引发事故。
对策建议:全面评估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的有效期限,对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按照《极端场景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加大巡检维护频次,能保障安全的可以继续监护使用。发现隐患确实不能整改的,停止使用。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保证储罐处于正常液位,浮顶罐浮盘不得落底,储罐不得超过最大充装量,加强罐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检。所有变更(含原料供应商变更)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行变更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才可实施变更。
05.非煤矿山安全
疫情造成外部安全监管削弱,部分企业为抢工期、抢产量,可能放松安全管理甚至冒险蛮干,带来事故风险。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多,顶板事故、爆破事故、机械伤害、矿山道路交通事故等风险较高;露天矿山不按设计开采,临边开采安全防护不到位,高陡边坡不按规定实施边坡稳定性分析等安全问题更加突出;部分油气开采重点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可能出现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和动火作业审批不严格等情况,引发安全事故。
对策建议:坚持安全与防疫并重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法定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举报奖励等有效手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有序组织生产,切实抓好地下矿山矿井水害防治、露天矿山地质灾害防范、采场周边活石滚石处理、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等重点工作。
06.道路交通安全
07.建设施工安全
08.消防安全
09.森林草原防灭火
10.抗旱风险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