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提高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及安全防范意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和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二十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各有关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企业特种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杜绝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通知针对存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不符合要求,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持证人员未按期参加复训,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数量不满足倒班要求,同一岗位涉及多个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种类不全,承包商、外委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证数量不足,危险工艺岗位班长、外操、内操未持证上岗,实际作业人员无证等八项典型问题,要求企业要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部门和职责,对照典型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审档案以及信息台账进行符合性检查,做到应持证尽持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特种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内容,发现企业存在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应依法进行处罚。隐患重复出现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