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防范、有效遏制火灾事故,10月3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在全省开展重点工贸企业火灾防控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主要针对3类对象,包括从事服装服饰、文教娱乐用品、塑料制品、食品、家具生产加工、经营储存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保温材料生产等火灾风险较高的企业,和涉及生产或使用海绵、泡沫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企业。
检查事项方面,江苏明确了10条重点检查事项,包括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其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违规存在“三合一”现象;存放易燃可燃物的厂房和仓库内是否违规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燃气,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等。
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车间班组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广泛开展火灾防范安全宣传,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通报。
文章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