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企业硝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化工企业硝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企业对标自评
2024年6月15日前,有关企业要对照《指南》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改造任务、时限及责任人员。
二、省级现场审核
2024年6月30日前,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聘请专家对企业自评报告及改造方案进行现场审核,提出意见建议。
三、企业实施改造
2024年11月30日前,企业按照完善确定的改造方案完成改造。
四、省级复核检查
2024年12月31日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照《指南》进行复核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指南》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当前硝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程度不高、改造不规范不彻底等问题,从总则、通用规定、原料处理及投料、反应、后处理、包装及储存、公用工程等6个方面提出了39条具体要求,推动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硝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水平,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指南》实施工作要求各地区加强解读宣贯,引导地方和企业准确理解掌握各项要求。强化指导帮扶,推动有关企业加快培养配备与自动化控制相匹配的操作人员和管理团队。稳妥推进改造工作,有效管控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一企一策”推动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以下为原文: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