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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在自贸区试行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
1487
| 发布时间:2019-12-04 | 专栏:
考务信息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通知》发布。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根据规定,当事人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据悉,此举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国务院会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意见;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在试点期满后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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