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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消关于防火卷帘20分的考点总结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530  |  发布时间:2020-07-13  |  专栏:考务信息

关于防火卷帘的知识点总结

防火卷帘的作用主要是挡烟阻火,首先了解一下哪些场所可以设置防火卷帘哪些场所不可以设置防火卷帘呢?

1.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仓库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进行分隔,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最好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采用防火卷帘分隔的部位有分隔宽度的要求,当然也有不受宽度的要求,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呢?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关于防火卷帘的运行、噪声、操作臂力以及卷帘控制器或手动控制盒安装有什么特殊要求呢?

1.运行:防火卷帘运行平稳,双帘面同时升降时其高差≤50mm;垂直卷帘电动启闭速度2~7.5m/s,自重≤9.5m/s;

2.噪声:平均噪声≤85dB;距卷帘水平距离1m距地面1.5m用声级计测

3.操作臂力:防火卷帘≤70N;防火门≤80N,消火栓箱、灭火器箱≤50N

4.卷帘控制器或手动控制盒安装:内外两侧,便于识别,高度在1.3~1.5m之间

 


防火卷帘的控制是由谁来控制的呢?

防火卷帘的控制和气体泡沫系统一样,它们都有各自独立的控制系统。也就是说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气体泡沫系统分别由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来控制。

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在3s内发出卷帘动作声、光信号,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或楼板面。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关于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是重要内容,案例分析多次考到这个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理解记忆!分为疏散通道上的联动控制和非疏散通道上的联动控制,一定区别记忆!

1.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 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2)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2.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2) 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当防火卷帘仅仅具有耐火完整性不具备隔热性咱们应该怎样处理呢?火灾延续时间是多少呢?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有哪些特殊规定呢?

应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火灾延续时间按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来确定。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

3.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1.15条的规定;

 


4.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时,喷头应根据可燃物的情况一侧或两侧布置;外墙可只在需要保护的一侧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