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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人社局消息!凭消防工程师证书可领补贴啦,此地必须在1年内申请!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557  |  发布时间:2021-03-30  |  专栏:考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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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宝鸡两地人社局分别发布《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流程》、《3月宝鸡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其中德州市
明确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共58项),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包含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


补贴领取期限:
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宝鸡市《2021年03月宝鸡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明确凭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可申领补贴1500元。

规定补贴领取期限:
自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具体内容如下文,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德州市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流程


[ 申办主体 ]

企业在职职工

[ 申办条件 ]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积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共81项),或2018年1月1日后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共58项),自发证日期(批准日期)12个月内向参保地提交申请。根据鲁人社字〔2020〕189号文件规定,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 申办材料 ]

 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技能证书编号、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障卡卡号等基本信息。

[ 办理机构 ]

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各县市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目前技能人员81项可直接在网上申请,专业技术人员58项需现场办理)

市本级:
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81号窗口,电话:2635828、2636591

德城区:德城区大学路1156号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217房间,电话, 电话:2671710

陵城区:陵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社保15号窗口  ,电话:8289805

禹城市:禹城市富华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93窗口 ,电话:7321595

乐陵市:乐陵市阜昌路66号社会福利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电话:6990178

宁津县: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大厅,电话:5421915

齐河县:齐河县晏城街道黄河大道政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 ,电话:5665822 、5665826

临邑县:临邑县永兴大街266号就业办公室,电话:8106139

平原县: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6号窗口 ,电话:4256689

武城县:武城县振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9室,电话6768158

夏津县:夏津县市民中心一楼,社保中心100号窗口,电话:3262607

庆云县: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605,电话:3785867、3785636

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天衢东路1339号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电话:2223990

运河开发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十路太阳能小镇附属十号楼,电话:7909381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程序 ]

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模块,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障卡卡号等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在线申请。
58项专业技术人员需带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公示结束后,次月发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依据 ]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地址:
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skillsUpgradingApply.jsp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查询地址:
http://117.73.253.202:8089/skillsUpgrading/getSkillsUpgrading.jsp

其他相关资料: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

原文链接:
http://222.133.32.3/www/web49535828/subject/n1/n209/n739825/n49535828/c49570872/content.html

二、宝鸡市

根据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细则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68号)和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9〕40号)精神,经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同意对张华等531名企事业单位职工给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公示内容原文链接:
http://rsj.baoji.gov.cn/art/2021/3/17/art_1275_1359347.html

[ 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

[ 哪些工种可以享受补贴?]

答: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http://zscx.osta.org.cn/)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 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 补贴期限多久?]

答:自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

[ 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答:《陕西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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