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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加分优先录取!政府招聘14名消防安全指导中心人员…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306  |  发布时间:2021-08-19  |  专栏:考务信息

近日,商丘宁陵发布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公告,拟招14名工作人员,持有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人员笔试可加分,以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商丘除了宁陵之外其他的县市也发布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的招聘,同样对消防工程师有优待政策。咱们都知道商丘6月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武术馆重大火灾,所以打那之后对于这种基层消防安全建设就特别上心。

除了河南,今年以来全国还有很多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岗位是面向消防安全管理的,有要求持有消防证书的,也有对持证人员放宽招聘条件的。例如:福建、山东、四川、江苏等等…这也从侧面说明基层确实需求消防人才,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消防专业人才的聘用。所以未来消防证书有没有用,还是等先考到手再说…



招聘公告原文

为加强对全县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提升预防火灾能力,进一步减少火灾危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及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宁陵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宁陵县2021年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2.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35周岁以下,因工作性质仅招聘男性;

5.仅限宁陵县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梨乡宁陵、宁陵党建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 年8月 16 日至8月 21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把报名所需材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nlrsj@126.com;
3.报名要求:本人自制文件夹,文件夹标题为:姓名+电话号码,文件夹内所需扫描报名材料如下: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②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④《宁陵县2021年招聘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伴随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4.获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果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照所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1.凡未在规定时间,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证件资料、替考、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3.招聘工作由宁陵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826058
原文链接:
http://www.ningling.gov.cn/xxgk/gsgg/2021-08-16/12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