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吸引力,推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近日,临沂市政府修订出台《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
参加专业资格考试!
健全职业荣誉体系
颁发职业纪念章。以市政府的名义,为入职满5年、10年、15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颁发铜质、银质、金质职业纪念章和荣誉证书。悬挂荣誉家庭门牌。为工作满2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家庭,悬挂落款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的“消防员荣誉家庭”门牌。落实奖励奖金。为获得嘉奖、记功等奖励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应急部门人员标准发放奖金,切实增强了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完善职业保障待遇
设立现场救援补贴。为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和跨地市增援、演练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现场救援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国家队指战员执行。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政府专职消防员按有关规定享受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按照不低于100万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设立岗位津贴。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与履职岗位密切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对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发放岗位津贴,防止人才流失。
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队伍,按照属地办理原则,登记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法人。
建立职业退出机制
2019年,临沂市政府率先建立职业退出机制,相关经验做法在在全省得到推广。2021年,临沂市政府对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际工作满一定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依照实际工作年限,根据其离职前1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按照每年补偿1个月的额度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提前退出且具有消防职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招收管理标准
严把源头关口。瞄准消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建立健全招录选拔机制,在年龄学历、素质能力、政治品格等方面与国家队消防员招录标准同步,确保队员招收质量。
规范岗位设置。设置站长、指导员、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信员等岗位,设立岗位补贴,通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选拔,确保人岗相适。
强化队伍管理。在任职定岗、档案合同、薪资待遇、等级晋升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推进政府专职队站单编执勤,不断提升正规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临沂支队将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继续抓重点、破难点,奋力蹚出一条具有沂蒙特色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