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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安全生产责任制,到底应该怎么建?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307  |  发布时间:2021-12-28  |  专栏:考务信息

​近日,从天津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天津嘉林科医有限公司未建立仓库管理和财务管理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那么问题来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到底该怎么建?就此问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岳远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写入《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要求。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进入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但如何建设、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大部分企业存在一定误区。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准确定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工作体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中明确指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内部各组织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确定、范围划分、考核、公示、培训、修订等环节进行控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要包括上述环节的控制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的前提下,一旦发生事故,执法部门会根据企业内部的安全责任划分来确定责任人,进而确定量刑或处罚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部门、岗位和员工来讲,都非常重要。
第二,分清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通俗讲,岗位职责是企业付岗位员工薪水后,岗位员工应该完成的工作量和达到的工作标准。安全责任是岗位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应该满足什么样的安全要求。一个岗位,员工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比如:企业聘任员工当司机。什么时间出车?跑多少公里数?油耗控制在多少?车辆卫生保持在什么标准?这些是岗位职责。安全责任则是这名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应遵守制度和交通规则、穿戴好劳动保护、定期维护保养、防止交通事故等。又比如,财务的岗位职责包括做好财务规划、按时入账、报销、支出等,其安全责任则包括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拨付、及时到位;满足办公室的通用安全要求。
企业所有带岗位职责的组织或岗位,都应该同时被赋予安全责任。
第三,安全责任内容要和岗位相适应。重点把握的原则有:
1.岗位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如果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对风险控制没有作用,可能只是岗位职责的内容,建议剔除这个条款。
2.安全责任的内容要充分体现专业部门负责专业安全。包括专业部门负责专业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变更,负责专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负责管理服务专业的承包商,负责调查专业范围内的事故,负责专业领域的安全培训等。专业部门的安全责任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无法真正实现专业部门管安全的目的。
3.安全责任的范围不能超越属地、权限或专业分工。安全责任范围划分容易出现两方面的误区。一是无限制地给基层车间、岗位强压安全责任。越是基层部门,可以掌握的资源越有限。而企业安全管理往往是系统性的缺陷,事故发生也往往是多方面的原因,把所有责任都压给基层车间、岗位乃至员工,是不正确且不公平的。二是部门责权不清晰。企业各部门之间往往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共同推进工作。有的部门手里掌握资源多、权限大,但承担的安全责任并不大,如财务、物资、组织、企管等部门。赋予部门安全责任,就应该赋予相应的权限。如:企业赋予安全管理部门全厂的考核权限,但真到了落实的时候,安全管理部门除了考核车间,其他部门谁也得罪不起。这个权限就形同虚设。
第四,扎实开展安全责任考核。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对不能正确履行岗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岗位或员工进行惩戒;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实现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持续改进。如:某个员工经常因为操作失误,被确定为安全责任未履行到位。那么,企业就应该分析员工能力、岗位技能培训、生产劳动组织等方面的缺陷。责任制的考核情况是各组织或岗位安全职责修订的重要依据。
安全责任的考核可以与日常考核合并进行,如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等。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避免重复工作,但在相应考核制度中,应该明确安全责任考核和日常考核的接口。安全责任的考核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也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另外,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要根据安全责任的条款来确定。考核标准一定是具体的、可以衡量的。如果安全责任的条款考核无法量化,就剔除这个条款。根据企业管理实际情况,考核标准可以用金钱或积分来衡量,尺度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影响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第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发布、公示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企业安全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的根本制度之一,其发布机构审批应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董事会,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后,经企业最高管理者审批发布。企业自上而下的安全职责、考核标准应在适当位置长期公示,岗位员工随时掌握自身的安全责任,同时监督领导层、部门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公示可以在企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或其网站上进行。29号文对责任制发布、公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十分必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推进,最基础的两件事,一个是“有”,一个是“会”。所有组织或岗位都被赋予了安全责任,这是“有”,履行这些安全责任的前提是“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就成为企业安全培训中的重要内容。每个岗位都应该熟练掌握自身安全责任、考核标准,上一轮考核情况及整个企业的责任制建设情况。29号文明确指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还有一个前提是责任制不能制定过于繁琐,不然岗位员工无法全面掌握。29号文中也明确表示:“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作者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