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管理的概念
对于应急管理概念的界定,目前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学术领域有多个不同角度的阐释。
面对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的本质就是在总结吸纳各种应急处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归纳和分类梳理,从大量不确定因素中努力寻找具有重复性、共通性、程序性的规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体制、运转机制和法规制度,进而全面提高 防范突发事件风险和快速处置的综合能力。
应急管理是在紧急状况发生或预测即将发生时,确切知道要针对性地去做什么,并注意采用最好、最经济的管理方法去应对。
二、应急管理特点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职
(二)社会与个人的作用不尽相同
(三)行政的强制性约束性
(四)目标针对性和明确性
(五)管理的局限性
1、政府主导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政府主导性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2)政府主导性是由 政府的行政管理 职能决定的
政府掌管行政资源和大量的社会资源,拥有严密的行政组织体系,具有庞大的社会动员能力,这是任何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无法比拟的行政优势,只有由政府主导,才能动员各种资源和力量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2、行政的强制约束性
(1)应急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权力对突发事件进行管理。
(2)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社会成员必须绝对服从。
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府应急管理的一些原则、程序和方式将不同于正常状态,权力将更加集中,决策和行政程序将更加简化,一些行政行为将带有更大的强制性。这些非常规的行政行为必须由相应法律、法规作保障。
3、管理的局限性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急决策者尽管做出了正确决策,但指挥协调和物资供应任务十分繁重,短时间内通过做好应急处置、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对于应急人员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往往处于紧张、恐慌的状态,影响公众避险自救措施的实施。
(3)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导致应急管理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