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0-7119
电话咨询
报班咨询
我的课程
我的题库
消息中心
在线反馈

重要通知!该省这类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271  |  发布时间:2022-01-18  |  专栏:考务信息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要点如下:


1、建立绿色通道,这类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或正高级职称。


2、淡化学历要求。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2)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4)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3、各类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可分别比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4、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通过贯通改革取得的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等,不与转岗直接挂钩,其岗位聘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原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与江苏现代化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我厅。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1/4/art_77278_10276976.html(需自行复制粘贴至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