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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危化企业必须要配置齐全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130  |  发布时间:2022-04-07  |  专栏:考务信息


应急管理部关于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相关问题的答复




咨询:危化企业,设有安环部经理,他的上级是安环系统主任公司定的职务,现在应急管理局来检查,说“人员配制不符危化企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要求无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 请问危化企业是否一定要配置齐全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

回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企业必须具有分管生产、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仅设置安环部经理不符合上述要求。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咨询: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置HSE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应急管理,环保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管理员证,是否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咨询时间: 2022-01-15

回复: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2.1条规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 2022-01-19




咨询:近期检查,有专家提出:安全环保部经理,因兼管环保,所以不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请问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咨询时间: 2022-01-17

回复:
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2.1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     回复时间: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