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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应急专业职称有何不同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468  |  发布时间:2023-03-24  |  专栏:考务信息

  很多考生可能疑惑考取的注安证书和评审的安全方面职称有什么不同或者联系,下面小安根据北京应急部门给出的回复给大家做个参考。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可在各类规模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中执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规定: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包括安全工程、应急工程、消防工程三个细分专业。应急专业职称按照“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中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条件的基础上,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并注册的,可按国家及本市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对应安全工程专业和消防工程专业相应级别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文章来源:北京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