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三练
学慧通教育即学即答栏目,每周一三五将更新法律法规、生产管理和技术基础的重点总结+配套练习题,让你加深记忆的同时强化作答能力,助力2026年中级注安考试。
今天是法律法规
在注安考试中,《刑法》相关内容虽考查难度不大,但作为必考知识点,直接关系到考试通过率。其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最广、强制性最严厉,尤其是生产安全领域的相关罪名,与企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履职风险紧密相关。
一、四大核心罪名的法条本质
《刑法》中与生产安全相关的核心罪名共四个,分别针对不同的违法场景和行为主体,法条表述直接决定了定罪方向,需精准把握关键词:
1.重大责任事故罪
核心法条明确: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的关键是“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强调违法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是行为人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比如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警示等。
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法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责。
该罪名的核心是“强令/组织行为”——突出行为人利用职权、胁迫手段等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明知有隐患却放任作业,主观恶性比重大责任事故罪更强,因此刑期也更重。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条明确: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负责人员追责。
这里的关键是“硬件/条件不达标”——责任源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条件未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事故,而非个人作业中的违规行为。
4.危险作业罪
作为新增罪名,法条聚焦“具有现实危险的违规作业”,无需实际发生事故,只要存在下列三类情形且有重大事故现实危险,即构成犯罪: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其相关数据信息;
•因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等,却拒不执行整改要求;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作业。
二注安考试常见易错点
1.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前者是“人的违规行为”导致,后者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这是定罪的核心依据;
2.区分“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前者存在“强令/组织”的主动强制行为,后者是个人被动违规,主体和主观恶性不同;
3.危险作业罪的关键是“有现实危险但未发生事故”,若已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则需根据行为类型对应其他罪名,而非定危险作业罪;
练习题
////////// 不要偷看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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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C 2.【答案】C 3.【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