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通向下沉式广场的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跟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一个意思。
问:那么它于人防工程的这条有什么区别?那里说的是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一个是区域,一个是防火分区。为什么?
答:《建规》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应分隔成多个不大于2万平的区域,这些区域之间可采用下沉式广场来连通。这就是“区域”。《人防规》3.1.6地下商店总面积大于2万平时也需要分隔,这里提出的也是“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但3.1.7却提出“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这里不再是“区域”,而是“防火分区”,这个概念更好理解,我以为不大于2万平的区域内是包含几个防火分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