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段时间总是有很多人在问消防工程师到底有没有价值?!今天就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统一的解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
首先,4月23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改。此次修改后,修正案没有涉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此次没有做修改。目前,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维持现状,未来走向有待配套规章修改后,尤其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的规定出台,便可揭晓。也就是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其次,取消单位从业的资质审批,和单位应该具备相关的条件(包括具备相关的人员条件),是两回事,再说一遍,是两回事。
大家只看到了取消资质,但是没有看到后面的“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还是那个原因,谁想来干消防,就来干好了,但是一定要符合管理部门和市场制定的规则。也就是说,例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该有几个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该有几个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还是得有,如果没有被查到,会受到罚款、停业、离开消防行业等处罚。
消防工程师学习群
最后,消防改革本质上是顺应国家机构职能改革的一个微观细节表现,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思路的体现。
放是一定要放的,但是管理部门难道不怕市场失控,谁都想干,谁都瞎干吗?
管理部门不会任由市场失控,而是通过严格审查、监督促进市场良性选择,只有让市场来选择自己信任的公司,才能做出最好的工程。这其实达到了和很多人想的相反的效果,不是不重视消防工程师了,而是消防工程师的地位一定会越来越高,公司会更加依赖于工程师的能力和数量。
为什么把资质审批放了?道理很简单,如果您的企业具备这个从业条件的话,可以不用审批,避免审批时间过长耽误事情。不过,不审批了,会乱吗?当然会,所以必须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只要事中、事后力度大,照样能管得住、管得好。
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侧面验证上面的分析,就是今年3月13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的通知。
| 其中关键描述如下:
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临时资质有效期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对在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暂不能进行注册;待临时资质转换为正式资质后,方可注册在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这就说明了,临时资质今年10月就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各省市的具体时间略有不同,但正式资质的登场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可能有同学会有疑问,临时资质没了怎么办?那企业就得申请正式资质了啊!
申请正式资质的条件就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公安令第136号修订)规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总人数要求,且具备相应资质其他条件。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已经开始慢慢理解了国家关于消防一整套的改革措施,这个时候你还会认为消防工程师不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