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Ⅱ》解锁考点丨习题打卡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920 | 发布时间:2019-12-25 | 专栏:考务信息
建筑防火间距的缩减措施(二)
1.某多层砖木结构的古建筑,砖墙承重,四坡木结构屋顶,其东侧与一座多层的平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外墙上没有凸出的构件)相邻。该办公楼相邻侧外墙与该古建筑东侧的基础、外墙面、檐口和屋脊的最近水平距离分别是11.0m、12m、10.0m和14m。该办公楼与该古建筑的防火间距应认定为()m。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附录B.0.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屋檐属于“外墙凸出部分”。2.某工厂的一座大豆油浸出厂房,其周边布置有二级耐火等级的多个建筑以及储油罐,下列关于该浸出厂房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A.与大豆预处理厂房(建筑高度27m)的防火间距12mB.与燃煤锅炉房(建筑高度7.5m)的防火间距25mC.与豆粕脱溶烘干厂房(建筑高度15m)的防火间距10mD.与油脂精炼厂房(建筑高度21m)的防火间距12mE.与容积油储罐(钢质,容量20m³)的防火间距15米
解析:大豆油浸出厂房火灾危险性为甲类,油脂精炼厂房和大豆预处理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均为丙类。甲类厂房与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甲类厂房与锅炉房(按明火算)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甲类厂房与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