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应急灯具: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2、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电工作时间: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韵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转人备电工诈,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3h。
3、疏散启动时间: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5s。
4、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5、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100s内能够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的信号的物理位置,且优先显示与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对应的界面。
7、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1)逐一在采样孔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采用秒表测量探测器报警响应时间,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8、可燃气体探测器:(1)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2)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3)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查其故障报警功能,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9、区域显示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10、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输入启动设备启动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11、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器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向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接收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反馈信号。
12、消防设备应急电源:(1)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用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2)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且主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3)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4)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的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13、消防备用电源的设计:(1)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或二级的要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并在30s内供电;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确认火灾后要在60s内供电。(2)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要采用自动切换方式,同时按照负载容量由大到小的原则顺序启动。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20s之间。
14、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能接收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在10s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
说明:其他的故障信号都是10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