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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学习 | 避难层与避难间要点归纳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939  |  发布时间:2020-04-27  |  专栏:考务信息
类别避难层避难间
概念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房间
设置场所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设置要求

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²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

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²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