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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证书会饱和吗?透过政策“再”看消防!

来源:学慧通教育  |  浏览量:889  |  发布时间:2019-04-11  |  专栏:考务信息

消防工程师证书近几年异常火爆,报考人数逐年增加。

有人担心,这样下去,消防工程师会饱和吗?

下面,我们就来解读一下国家政策,看一下,国家在政策方面是如何规划消防工程师的。

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对消防正式资质的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需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至少6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需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至少3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需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以上。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需注册消防工程师12人以上,至少8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二级资质:需注册消防工程师8人以上,至少4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官方公布,截至今日已有1289家企业获得消防正式资质。

这么一大批企业获得正式资质,显而易见,对消防工程师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在3月13日,发布《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3月16日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做好规章配套衔接(截选)

自10月1日起,对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正式资质许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发布,公安令第136号修订)规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总人数要求,且具备相应资质其他条件的消防技术报务机构,可以依法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该机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依法申请注册。同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停止受理和审批新的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临时资质有效期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对在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暂不能进行注册;待临时资质转换为正式资质后,方可注册在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其挂靠在正式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依法注册在该单位开展执业活动。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2019年3月19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强调,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构建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取消单位从业的资质审批,和单位应该具备相关的条件(包括具备相关的人员条件),是两回事。

需要配备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就必须配备,否则,一旦被查到,就会面临被罚款、停业、甚至退出这一行的危险。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这就相当于一个把关源头,一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度在逐步加大,这对消防工程师注册制度也是非常有利的!

因此,大家就不要纠结“消防工程师会饱和吗?”这种问题了,只要安心备考就好,早一天得到证书,早一天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