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应急管理部官方网页最新调整,机构一栏公开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相关组织机构如下:
议事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
机关司局
办公厅、人事司、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教育训练司、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司、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司、防汛抗旱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安全生产基础司、安全生产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救灾和物资保障司、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和救援司、规划财务司、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新闻宣传司
科技和信息化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派驻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部属单位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