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
上午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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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上午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二、考试方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四、报名办法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00至9月17日18: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工作日报名咨询电话:0951-5099131、5099130。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只限填5条,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注册须在报名系统关闭前24小时完成,超过时限不能进行注册报名,报考前需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留存备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承诺。考生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证件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违纪考生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在线自动审核。考试原则上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必须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审核: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检验的报考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19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进行现场人工审核,工作日咨询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9日9:00至9月19日18: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自动审核后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8: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
(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考试用具
考生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须知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教材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联系中国人事出版社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联系电话:010-64962347,64929211,6492164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