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印发《“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了许多有关消防的利好消息。
1、乡镇(街道)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
2、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运用综治、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3、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4、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
5、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和规范管理。
6、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化工企业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7、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严格落实单位员工“先培训、后上岗”要求。
具体详情如下: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地方政府及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健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健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消防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抄告反馈等制度,强化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实施消防工作巡查、评估制度,考核巡查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理顺机动力量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加快形成“配合防、专业救、综合管”运行模式。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地区(行业)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消防监管职责边界,加强部门监管。加强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指导,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深入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承诺报告失实行为。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经验,推动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消防安全内控机制。
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乡镇(街道)可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实行包干到村(社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作用,运用综治、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授权或委托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将事业编制专职用于消防工作。积极推行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力量。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
(二)推行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消防执法监管。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评估,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依法惩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和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推行“指导式”检查、“说理式”执法,教育引导单位人员、社会群众识别安全风险、自改常见隐患,督促工程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单位场所,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结合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管。加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厘清重点领域消防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基层网格责任,加强针对性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改进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实施“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消防安全线上监管。积极融入各级政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共享信息资源,优化消防事项办理,全面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举措,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加强消防信用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等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录入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国消防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异议处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信用修复政策。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严格火灾调查问责。依法建立完善火灾调查处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火灾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亡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倒查问责,从严调查处理同一区域反复发生的同类火灾事故。完善火灾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效果。健全火灾调查处理证据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强化火灾延伸调查、案例复盘及结果应用。
四、构建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全灾种应急救援能力
(一)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根本指导地位,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建管训战体系、职业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制定消防救援力量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应急救援尖刀力量,加强“高低大化”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队建设,填补救援力量空白,补齐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打造“重点驻防、及时响应、高效处置、覆盖全国”的攻坚救援力量体系,提高全灾种和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围绕森林草原灭火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等任务需要,建设统一指挥的跨区域机动力量,优化队伍布局和编成,明确调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等,精准实施分区域、常态化、季节性集中轮换靠前驻防,着力加强重点林区、七大流域和重要生态保护目标大规模快速集结和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精准前置、力量流动、区域联动、辐射全国”的网状布防格局。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构建多元互补、覆盖城乡的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文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坚持职业化建设方向,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职业高危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畅通优秀专职消防队员、地方森林扑火队员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通道。依法落实企业“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消防船艇等,加强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满足企业消防安全保障需要。推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单位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探索建立森林火灾义务消防员和志愿者制度。
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一)强化规划编修实施。
科学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中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相关规划,并将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应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其他建制镇和乡应在总体规划中设立消防专篇,明确建设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考评和监督管理,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补齐“旧账”、不欠“新账”。
七、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驱动消防事业创新发展
(一)构建高效创新机制。
全面深化消防科技管理改革,制定消防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评价与科研激励机制,构建开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创新体系。结合国家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建强应急管理、消防领域、工程领域等学科专业,突出对消防科技创新的支撑驱动作用。加快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扩大科研自主权,强化绩效管理,释放支撑服务应急管理事业新动能。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消防技术研究支撑力量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大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引导科研多元化投入,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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