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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又增5省发布一消考试新规!这一省份竟要求提前1小时到场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781  |  发布时间:2020-08-25  |  专栏:考务信息

所有省市地区(除北京之外)均已发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公告。同学们抓紧时间报考,千万别错过报名时间!

目前正在报考的地区有:

海南、内蒙古、青海、四川、宁夏、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吉林、广西、新疆、浙江、黑龙江、河北、山东,上海、贵州、云南、甘肃。其中内蒙古、吉林、湖南、山东、福建、江西、上海将于今日结束报名,请同学们务必注意报名截止时间。

今年,受疫情影响,许多地方的考试都严格实行了属地原则,除此之外,有部分省份的同学在报名之余需要额外注意一件事,那就是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这可谓今年最大的变化了,忽视的话到时可能影响进考场等。

目前已经有多个省份发布疫情防控相关说明。之前整理了河南和宁夏的

今天再新增5省,详情如下:

上海

2020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度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告知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确认签字。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

二、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分别主动交给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参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4份《承诺书》。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承诺书》和上海"随申码"。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在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2、在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

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

4、考试当天,考生上海“随申码”显示为红码的考生。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6、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

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

1、考试当天,考生上海“随申码”显示为黄码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当天,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考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进入备用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七、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有变化,将适时调整并提前发布。

附件: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0年8月21日

辽宁

2020年度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

四川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8月2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

福建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重点人群(考前14日内曾往来高风险地区)或“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橙码考生未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检测报告单为阳性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入场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考生应遵守所属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考试机构官方网站(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三、遵守防疫规定。考试期间,请考生保持个人卫生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进入考点后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聚集;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遵守考场规则。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试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广东

广东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包括命题、阅卷、院校考场等场所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三、职责分工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分类组织考试实施。

(四)加强命题、阅卷等工作场所管理。

(五)加强考场、考点管理。

(六)加强考生健康管理。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进门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

3.考试举行期间,引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加强考务人员健康管理。

(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