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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最新问题全解答来了!

来源:学慧通  |  浏览量:1352  |  发布时间:2021-10-26  |  专栏:考务信息

​1月23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表明:

  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

  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

  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何时开考报于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黄明书记近期关于发展壮大社会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现就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自2015年开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以来,初步选拔了一批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但是,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明确主体责任。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各总队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总队主官和分管领导要专盯负责,责任处室要细化分工,落实好筹备和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科学测算需求。各总队要立足“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

  (三)做好前期准备。各地要结合当前申报明年项目和预算等工作,积极协调本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落实好考试和收费立项、考试费标准核定等政策保障。同时,要争取通过地方立法、政策文件,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单位特别是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主动引导社会需求。

  二、严密组织实施,推进创新发展

  各总队要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及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要求,周密筹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一)成立专门机构。拟组织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总队,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组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等工作组织并实体化运行。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择优选择,并参加相关培训。

  (二)强化环节管控。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面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资格核验,把好入口关。考试环节要抽调命审题专家骨干值班备询,准确解答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阅卷环节要规划好评分细则制定、阅卷组织特别是主观题阅卷等工作,提前测算阅卷工作量,确保阅卷及时、客观、公正。

  (三)确保考试安全。命审题过程中,要明确命题、组卷和初审工作规程,细化命审题场地、保密设施、人员、资料、电脑数据等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好保密责任书签署、终审定稿专家确认签字、AB卷抽卷确认、试题试卷封存移交等规定动作。考试过程中,要配合人事考试机构落实好考场设置、监考巡考等工作,确保绝对安全。

  三、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规范管理

  各总队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人事考试机构等相关部门,及时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筹备、实施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积累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

  (一)规范注册执业。各地要严格规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其发挥作用。要统筹处理好资格考试与注册执业的关系,鼓励探索邀请专业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参加火灾风险评估、重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提高督导检查效能。鼓励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和咨询,辅助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注册消防工程师团队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严防不法培训机构扰乱考试秩序,并实时监测舆情,严防并妥善处理负面信息。

  (三)强化督导问责。部局将对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筹备和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需求测算脱离实际、考试组织不严不细、负面舆情反映突出、考试注册衔接不畅等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此公告一出,相信大家心中有诸多疑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01、二消前景如何?

  通知原文中指出: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规模、层级结构和综合效能看,与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众所周知,我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众多,即使法律要求一个单位只需要配置1位注册消防工程师,那也是个庞大的数目。但截至目前,现有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还远远不足,所以目前市场急缺二级消防工程师!

  02、哪些单位需要二消证书?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点损失的单位

  03、二消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04、二消考试内容

  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分为两科:《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分两个半天进行。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连续2年滚动有效。

  05、二消何时开考?

  公告指出:考试时间要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步。且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沟通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