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配电作为消防师教材中的一个章节单独呈现,也是每年必考的内容,这一章节的内容较少,只要肯下功夫记忆,应该不是丢分项,今天我们再一起学习一下这个章节的知识点。
1.下列场所供电应采用一级负荷: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2.以下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重要考点,常出现在案例题中):
(1)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及以上);
(3)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
3.下列场所应采用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6)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
(7)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
(8)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较困难的情况下,允许有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
5.消防备用电源通常有三种:独立于工作电源的带电回路、柴油发电机和应急供电电源(EPS)。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要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7.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或二级的要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并在30s内供电。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20s之间。
8.当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消防备用电源时,其电压等级要符合下列规定:
(1)供电半径不大于400m时,宜采用低压柴油发电机组;
(2)供电半径大于400m时,宜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
(3)线路电压降应不大于供电电压的5%。
9.(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和消防电梯要由变配电站或主配电室直接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
(2)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以及疏散照明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10.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所设置的保护电器要具有短路保护功能,但不宜设置过负荷保护装置;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不能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欠压保护。(几乎每年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