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在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是确保火灾中建筑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组成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主要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吸风口组成。
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工作原理
为保证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以及人员能安全疏散,发生火灾时,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高层建筑内可分为四个安全区:第一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第二类安全区为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第三类安全区为走道;第四类安全区为房间。依据上述原则,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同时还要保证各部分之间的压差不要过大,以免造成开门困难,从而影响疏散。
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选择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其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前室的加压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4)带裙房的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高度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裙房等高范围内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时,该高层建筑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口也应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